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维护公正、科学地从事检验工作的对外形象,本所郑重声明: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2、认真执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并运行本所管理体系。保证本所行政管理工作不干预或冲击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对检验数据及结果负责。

    3、保证第三方的公正地位,严格按照各类药品、保健食品、药包材及环境检测标准的有效版本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保证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保证工作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

    5、对不同的客户做到一视同仁,热情为客户服务,保证检验工作的质量。

    6、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数据及结果保密,保护其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

    7、全所员工应遵守本所纪律,维护正常的检验秩序。如有违犯,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