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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检所积极推进我市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工作


    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发改委关于中西部地区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配备项目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备给我市“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第一批国产仪器部分)”已完成政府采购工作,并落实到位。



    本次项目中重庆市的配备对象为万州区、涪陵区药检所及筹建中的永川、黔江药检所。重庆市药检所承担此项工作的筹备及实施工作,经过调研,拟定《代永川、黔江药检所验收保管仪器方案》,方案从接收设备验收程序、存放环境要求、安全要求、交接程序等方面对代收设备作了详细的规定,务必做到万无一失。



    日前,第一批国产仪器已陆续到货,除永川、黔江两所仪器为我所代收暂存外,其他仪器均直接发往万州、涪陵两所。为保证设备质保时间,我所分别与各仪器生产厂家签订了推迟安装协议,确保设备在开始正常使用时进入质保期。



    此次仪器配备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中西部地区药品检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极大支持。这批检验设备投入使用后,将使我市片区所的实验室装备得到较大的改善,以满足片区所扩大业务工作范围的需要,大大提升片区所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


                                                     (本内容由设备科供稿)     [返回]